第十三章修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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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删繁就简的原则,新律比前律删去死罪八十一条,流罪一百五十四条,徒杖罪一千余条。新律共计只有十二篇、六百三十二条,其中杨勇本人就补充进一百一十四条。

这部新律可以说是简单严密,为大隋前期的迅速安定作出了极大的贡献,不过,到了杨坚晚年时,新律又几经更改,以前废除的许多刑法重新恢复,原先宽大的刑法重新变得森严起来,杨勇一登基,又重新恢复了开皇律,得到了百官和几乎所有民众赞同。

吕沐霖现在是秘书监,为正三品高官,与各部尚书平级,听到皇帝要重修开皇律,眼睛陡然睁大,如果所修律法能够超越开皇律,仅凭此点,参与修律之人无疑就能名存千古,这几乎是一个文人不能拒绝的诱惑,只是仔细考虑了一下,吕沐霖还是道:“皇上,修律仍是大事,不可轻易决断。”

“爱卿所说,朕皆明白,只是此律必修无疑。”新皇登基不到数月就要修律,不免让人有朝令夕改之意,若是能超越前法还好,若是不能超越,新皇的威信也会损害,不过,只要增添的内容有利于朝庭,杨勇就不怕自己的威信会受到损害。

开皇律包括: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捕亡、断狱十二篇,现在杨勇大概估算了一下,至少需要增加契约、交通、专利、卫生四篇,这四项法加上去,可是前古未有,若是真能取到作用,其效果比开凿大运河还要对中华民族有利的多。

杨勇只是将新添的律法稍为一提,吕沐霖尽管没有完全弄是明白,还是大为振奋,道:“即如此,微臣愿助皇上完成此事。”

杨勇前世并非法律专业,虽然脑中有这些法律存在,但条文可是一条也不清楚,何况千年之后的法律也不一定就适合现在,一切都要摸索着进行,如果要等到法律完成实行,恐怕至少要数年时间,可是权贵子弟在京城纵马的问题却是每天都在发生,这是杨勇难予容忍之事。

不过,好在皇帝的金口玉言同样可以代替法律,皇帝不惜在过年前的几天将各个重臣一同召进宫中,将京兆尹府状告各个权贵子弟纵马伤人的案卷丢给他们,让他们好好管教自己的子弟,否则日后京兆尹再接到这类状纸,将不再只是赔钱了事。

这份案卷让一些大臣看得脸红耳赤,有些大臣却不以为然,不过,申国公府管家之事短短时间几乎就传遍京城各个大臣的府第,对于皇帝的意思自然清楚,没有人敢对皇帝当面反驳,回家之后,京城各个世家的家主几乎同时和自家的子弟警告,今后凡在街道上纵马伤人者,除了赔偿受害人费用外,将给予流放三千里以上,一年时间以上的处罚。

对于罚钱,哪一个权贵子弟都不会害怕,听到要流放,所有人都不寒而栗,大隋的流放可真正是不毛之地,数月前,连牵涉到谋逆的那些犯官的家眷和仆役都是流放了事,若是让这些权贵子弟也流传到那样的地方,恐怕比自杀还要难受,有了申国公府管家的前车之鉴,倒是没有人敢以身试法,一时京城秩序大好,百姓也过了一个无忧无虑的新年。

这个年,对于杨勇来说也过得非常舒服,登上帝位后,虽然事情千头万杂,不过,作为一个皇帝,要偷懒也是容易之事,何况再也不用为自己的地位是否会保住而战战兢兢,也不用压抑自己的各种性情,从腊月二十八开始起,整个皇宫就开始张灯结彩,布置的美轮美央,皇宫的歌舞和酒宴一直没有停止。

正月十五上元节时,皇帝更是宣布与民同乐,废除文帝时禁止的灯游,在皇宫前的大广场搭建了一个大舞台,举行大灯会,皇帝从民间足足购制了数万花灯,用了二千个花灯挂在舞台四周,将舞台照得亮如白昼,又在皇宫前的大街上,花费了二万余花灯,将整条街都挂满了花灯,这些花灯,上元节晚子时一过,就允许百姓每人取一个回家。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皇帝还下旨,允许京城富户自行出资将自己府外的街道装扮一新,在元月十五日晚挂上灯笼,所有文武百官陪同皇帝一起赏灯。

这种做法导致了尚书左丞李纲的批评,指责皇帝太过铺张浪费,杨勇一边唯唯诺诺,一边却照常进行,把李纲气得差点吐血,只是也无可奈何。

杨勇这么做倒不是纯粹的铺张浪费,在开皇初期,由于国家穷困,皇帝厉行节约,带着百官一起节俭成风,连同上元节百姓自发而形成的灯游也被禁止,如今到了大业,国家仓禀充实,百姓也富足,若是一味节俭,商品不通,倒是成了危害,不过,由于大隋还得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这种节俭造成的危害处于封建时期的大臣都看不到,杨勇只有自己以身作则,带动消费的风气,只是这种带动无法和大臣们明说,否则过犹不及,整个国家奢侈成风,并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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