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玫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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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自古以来,江湖上就有黑白两道之分。其中白道上的规矩特别多,先是五年一次的武林大会选出率领各白道门派的武林盟主,接着又是各大名山门派的论剑活动,三宫五谷约武的酒宴,讨伐邪教前的誓师大会,武林十长老寿辰的庆武宴……

白道人好面子,尤其是大家族大门派,一旦有了什么值得庆贺的喜事,就会在本家办一场相当大的聚会,邀请其他门派和混迹江湖的人物,不管亲疏远近,无论名气有无。许多无名小卒也因此有了在这种大场合露脸的机会,借机攀附武林大头,结交江湖名流。

文人爱斗文,行酒令写文章,武人自然是爱斗武,搭擂台比身法。因此这类宴会当然少不了比武来助兴,主人家在庭院里搭一个不大不小的高台,先自家内部出人打斗比试,招来众多看客后,打擂挑战的人就都是外人了。这于那些怀才不遇、无地施展拳脚的武林小透明而言,无非是良好的机遇与舞台。

一晃眼,郑启宵已经做了三年的武林盟主了。

江湖上每日都有新鲜事发生,百晓生记录的书册换了好几本,白道门派新添了好几家,响当当的惊雷门惨遭魔教灭门,全是女子的百花宫姐妹相残发生内讧,逍遥已久的某采花大盗终于落网,昔日一代豪侠不知为何现身劫镖去向成谜……

这三年来,他的日子亦是丰富且忙碌。初登盟主之位时,资历尚浅,根基不稳,身后没有大门派做靠山,唯一可算得上师门的地方已被他焚为灰烬,身边又没有非常得力的亲朋好友,只有一两个为谋自身利益而支持他的家族流派,当不了真心。所以最初的那一年是郑启宵最累的一年,他须考虑如何收拢人心,如何获取支持,而后东奔西走,通过参与各项事务与案件使人信服。到了第二年的时候他大致是站稳了脚跟,开始更深一步掌控主导权,将武林中的十大长老中的六人拉到自己的阵营,开始树立威信。

第三年的春天,他收到一封请柬,来自颇有些名气的剑梦山庄。

收请帖这种事于郑启宵而言已是家常便饭。武林中的名门大户,只要是对他这个武林盟主心存那么一点尊重的,无论婚丧嫁娶还是单纯的斗武比剑,都会给他寄一封帖。一般来说只要是郑启宵有时间,都是有请必应,毕竟以他的资质年龄来说,虽是盟主,但同样也是晚辈。

他也是颇费心思地经营着自己的地位。

那是一张赏花的请柬,庄主亲笔,说是庄内新种了一批碧桃,三月底四月初正值花期,定是一派好风景,遂宴邀天下豪杰共赏春花,还可以花下切磋武艺交流进步,实为一桩美事,而既是白道上的聚会,那就更希望作为武林盟主的郑启宵能赏脸前来。

郑启宵对了对日子,那段时间他要准备和朝廷的人谈判有关武林正派是否为朝廷效劳的事情,不过行程不是太紧,加上剑梦山庄离他住的地方也不远,所以还是可以去一趟打个招呼的,只是不能久留而已。

现在他日思夜寐的都是武林的未来、江湖上的风波以及各种琐碎的工作。

如今距他离开慕容家已经过去了五年,慕容这两个字早淹没在繁重的事务之下。

甚至自从他当上武林盟主之后,就没有再亲自给慕容一家烧过一张纸钱。

他无暇做这点小事,就托付给了身边的小厮代劳。

清明一过,郑启宵打点好事情后就赶去剑梦山庄赴约,风尘仆仆,但没有忘记带上一份见面礼,换上最谦逊温润的笑容。

庄主邱如泓见到郑启宵如期而至,很是开怀,脸上露出和善的笑容,道:“盟主大驾光临,顿令寒舍蓬荜生辉啊!”

郑启宵送上礼物,微笑道:“一点薄礼,还望邱庄主不嫌弃。在下之后还有事,应该留不到晚宴时候了,还请庄主见谅。”

“没事,知道盟主事务繁忙,我也不会为难强留的。”邱如泓一副面慈心善好长辈的模样,轻轻拍了拍郑启宵的背,“有处院落里的桃花开得最盛,就由我来带盟主过去看一看吧,既然来了,就别错过这满园美景。”

郑启宵客套地点了点头:“好,有劳庄主了。”

邱如泓所说的这处院落不过只是剑梦山庄众多园子中的其中一个,却也出奇的大,一片碧桃有红有白,红花似欲滴血,白花犹如飞霜,都开得繁盛,由于清明前后下的小雨,地上也落上薄薄的一层花瓣,淡淡的花香带着湿漉漉的水汽弥漫满园,染上几分慵懒。

果然是花开好景,美不胜收。

整个剑梦山庄开放了好几处屋子和院子接待客人,所以客人不至于太拥挤集中,但大概是因为这处的桃花开得实在是太夺眼了,还是有好多人聚了过来,而郑启宵一进院门,站在高高的台阶之上,就听到了台阶下的人群中心发出了刀剑相接的清脆响声。

这里没有搭擂台,但有人在比武。

虽然是被二三十个看客围住了,但郑启宵站在高处,只需一低头,就能将下面的打斗尽收眼底。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抹白影。

那是一个身着白衣的女子,乌发低挽,没有再多装扮。

只见她手持长剑,身手敏捷,灵巧中既带着一份刚毅又透着几丝柔软,却毫无违和矛盾,其中刚者如竹,节节挺立骨气清朗,柔者至水,涓涓细流无孔不渗,二者完美结合,使得她的一招一式在自如流畅中又强劲有力,随机应变。

她的对手是一个彪形大汉,肌肉虬结,双手各拿一大锤,气势逼人,下手毫不留情,一点都无怜香惜玉之心,张着嘴唧唧歪歪的,声音洪亮,就连站在远处的郑启宵都能听到他正调戏侮辱对方,大概意思就是若他赢了,女子今晚就要陪他。

郑启宵皱了皱眉,这种粗俗之人在这种广而邀之的宴会上并不少见。

但女子并没有因此愤怒,反而十分淡定。

其实以郑启宵这个距离来看,是不大看得清女子的面容与神态的,但是光是望着那个白色的身影就已能感受到那份冷静与从容,仿佛对面那些下流粗俗的话语不过是一阵清风拂面或是落花归尘。

她脚尖点地,而后宛如一只自由的飞燕,先是向上一跃,吸引住了对方的注意力,然后却猛地向下一翻,再次落地轻点,一个侧身绕到对方身后,一气呵成,快得让人难以置信,紧接着手腕翻了个剑花,长剑一挑,便正抵壮汉的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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