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苦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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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请评委们投票点评——”

品尝环节后,主持人莫堃宣布进入投票点评环节。

林珏坐在评委席的最左侧,是第一个亮牌说意见的,虽然他吃下慕锦歌的胡萝卜苦瓜派后的确颇为震惊,但他依然是在白板上写下利益共同者周琰的名字。

他放下牌子后,两手交握放在桌前,用着位置上的座麦,说道:“这一票我投给周琰老师。他做的这道派,无论是上下两层巧克力软饼还是中间的红丝绒蛋糕,都无可挑剔,甜而不腻,别说小孩子爱吃,就连我这个对甜食没太大兴趣的老男人吃了后也欲罢不能。至于慕小姐的作品,不得不说的确是有惊喜,但无论是色还是味上,都稍逊周琰老师的巧克力红丝绒派一筹。”

他说完之后就轮到刘小姗表态,刘小姗没有他老练,眼神中还透着几分动摇,但白板上却明确地写着周琰的名字,只听她细声细气道:“我也投给周琰老师,看法跟林老师一样,两位厨师做出来的派都很美味,但周琰老师的作品更加美观,我觉得对小朋友来说也更适合。”

“也就是说现在擂主周琰已经有两票在手了,”男主持郎桓看向坐在刘小姗旁边的顾孟榆,“朔月老师,到你了。”

顾孟榆笑着将牌举起来,不紧不慢道:“我的这一票投给慕锦歌老师。”

还不等她开始点评,最早发言完的林珏却突然发难道:“朔月老师,我记得当初你曾为慕小姐在《食味》上写过一篇专栏,大为赞赏……今天你来做评委,不会偏心老朋友吧?”

站在主持人旁边的慕锦歌面无表情地看向他。

坐在评委席上的顾孟榆红唇轻启,缓缓道:“林老师真会开玩笑,我去年的时候的确为锦歌老师写过点评,算起来私下和锦歌老师认识了快一年了,但据我所知,你和周琰认识至少有两三年了吧,要是我和锦歌老师认识并且投了她的票就是偏心,那身为周琰老友的你期期都站周琰那边,是不是也可以怀疑是徇私偏袒的结果?”

林珏怒道:“朔月老师,东西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

“这句话我原句奉还。”顾孟榆神态从容,“既然林老师的疑心病这么重,那我就好好地说一下我支持锦歌老师的理由吧。”

“从这个节目开播以来,在这个舞台上的厨师一般都会抓住食客资料中透露的喜好,然后尽量选用观众喜欢的食物,避开不喜欢的食物,所以周老师今天的做法也无可厚非,但是锦歌老师的选择却让我感到了惊喜。”

顿了顿,她继续道:“如大家所见,这一期的目标观众是一位小朋友,他有点胖,视力也不好,从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出,他有点挑食,不爱吃蔬菜,尤其是胡萝卜苦瓜芹菜,最爱吃的就是甜食,尤其是巧克力,而我们这个节目旨在为目标观众制定一个适合他的料理……”

林珏打断道:“朔月老师,说不出来就别勉强说了,时间宝贵。”

顾孟榆冷冷道:“林老师,你是在担心我说出后面的话提醒观众吗?如果不是,请你闭嘴,只要你不打断我,时间就够用。”

眼看两人隔着一个刘小姗就要怼起来,坐在最右侧的巢闻突然开口了,他沉声道:“甜食吃多了,会造成肥胖,对眼睛也不好。”

顾孟榆接道:“没错,而恰恰与之相反,胡萝卜、苦瓜和芹菜都是健康的蔬菜,不仅可以改善肥胖,其中胡萝卜和苦瓜还有明目的功效。”

被夹在她和林珏之间的刘小姗出来刷存在感:“可是食客明确说明了不喜欢吃啊。”

“我前面说了,我们这个节目是旨在为目标观众制定一个适合他的料理,”顾孟榆毫不留情道,“他喜欢的,难道就适合他吗?反之,他不喜欢的,难道就不适合他了吗?刘老师,枉你做评论家前还是营养师,连这点道理都想不明白吗?说白了,现在越是满足罗俊宇小朋友吃甜食的需求,就越是助纣为虐。”

林珏嘲道:“朔月老师,你不要太夸张,平时我们见到自己不喜欢吃的东西,谁会主动动筷?厨师最基本的就是调动食客的食欲,首先要让客人愿意吃他做的菜!”

顾孟榆道:“你读过名著吗?很多书刚开始看都是无比艰涩,才看一两行就让人感到枯燥无味,只有硬着头皮看到底的,才知道那本书有多么经典。但就算开头让人很难读下去,也不能否认那是一本好书。”

林珏以为她是在借此讽刺自己文化程度低,气得来一时语塞:“你,你……”

顾孟榆才不等他把要说的话给结巴出来,随即便道:“的确,锦歌老师的派在外表上是输给了周老师的派,但是瑕不掩瑜,除了外观稍逊外,其余的都无可挑剔,派皮的厚度掌控得很好,编织也很精巧,馅的味道层次丰富,蔬菜碎粒在保持了嚼劲的情况下也十分软糯,无论是甜味、酸味还是苦味,都是淡淡的,点到为止。如果有不服气,你就别老揪着料理的外表,有本事从其他方面找个不如意的地方!”

顾孟榆这段点评因为夹杂着其他三个人的争论,所以时间拖得太长,后期制作肯定会把冲突剪掉一部分,然后留一部分下来做噱头。

郎桓见顾孟榆没有什么话要补充了,于是看向最后一位评委:“三位专家评委争论得很热烈啊……那么接下来,有请本期的明星评委,也是我的老朋友,巢闻,来投票举牌。”

巢闻把白板一翻:“慕锦歌。”

郎桓以前跟他一个剧组拍过戏,知道他话少,所以主动问道:“能说说理由吗?”

“在这之前,我也不喜欢吃胡萝卜和苦瓜,”巢闻言简意赅,“比起用好吃的材料做出好吃的菜,用不好吃的材料做出好吃的菜更要费心思和技术含量。”

郎桓活跃气氛道:“喂,什么叫‘不好吃的材料’?我可是胡萝卜本命!巢闻,你等下录完节目别走!”

观众席一片哄笑。

巢闻不置可否,难得地没有就此结束,而是多加了段点评道:“至于刚才两位评委说的外表问题,我觉得这个派虽然没有另一个好看,但也不至于难看得吃不下去,用它在味道、创意和心思上的胜出来弥补这项短板绰绰有余。”

绰绰有余。

听到这个词,周琰眼底闪过一丝阴鸷。

站在他身边的女主持莫堃却毫无察觉,而是笑道:“所以现在评委席的情况是两票周琰两票慕锦歌,打成了平手诶。”

郎桓指向罗俊宇,道:“那最后就让我们的目标观众投出最关键的一票吧。罗俊宇小朋友,你觉得哪一位的作品更令你满意呢?”

罗俊宇的脸上出现了茫然。

要说满意,当然是周琰的巧克力红丝绒派百分之百地符合他的心意,可是慕锦歌的派完全颠覆了他对胡萝卜、苦瓜和芹菜的认知,那种美味实在太过于震撼,将他猛然从对甜食的沉醉中拎了出来,扔到了那些他曾如视大敌的蔬菜们面前,而就在他打算跪地求饶或是落荒而逃的时候,眼前的“仇敌”们却给了他温暖的拥抱。

一时间他竟然疑惑起自己之前为什么会讨厌这些蔬菜。

究竟是为什么呢?

明明这样吃起来,是那样的好吃。

他今年十一岁了,不是一岁,虽然台上的人都叫他小朋友,但作为一个即将小升初的男生,他已经能独立思考很多事情了。

他当然明白刚才那个漂亮的评委姐姐说的道理,老实说,他也曾为自己的肥胖自卑过,一些和他不对盘的同学吵起架来总是骂他是四眼大肥猪,让他听了后很难过,下定决心一定要减肥,可一放学路过蛋糕店,看到橱窗里的巧克力蛋糕,就忍不住了,把之前的决心忘得一干二净,只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大人们说的青春期抽条上。

他是喜欢巧克力,但他也想要改变自己。

——投给慕锦歌吗?

可是,他又无法拒绝周琰的派,就像是他每次放学都无法拒绝路上橱窗内的蛋糕一样……

一番纠结后,罗俊宇无措地看着郎桓:“我、我可以弃权吗?”

郎桓愣了下,他主持这个节目这么久,还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于是他往导演那边望了一眼,才给了罗俊宇答复:“按照规则来说,是不行的哟,现在就差你一票了。”

罗俊宇心里两个小人在打架,那么多年都不见胜负,很难也在今天这么短的时间有个结果。于是他道:“我选不出来……”

莫堃想着他毕竟还是个孩子,上节目难免有压力,于是温声安抚道:“想投谁就说,不要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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