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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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才几岁, 他却已经知道,自己,和自己的母亲还有那些老仆人在赵国是不受欢迎的人。

他本来应该姓嬴, 嬴姓赵氏,一般的秦国公子都爱称姓,然而他本人对秦国, 对嬴姓没什么归属感, 所以称氏,为赵政。

比起嬴政, 他自己也更加喜欢赵政这个名字。

或者说是, 更加有认同感。

他坐在宽敞却老旧的房屋内,一双眼睛黑白分明。

赵姬在院子里, 又或者, 她已经出去了,虽然身为母亲, 但是她却没有尽到母亲的职责,对嬴政没有太多的管束, 无论是开蒙也好,衣食住行也好, 这都不是赵姬会管的, 她更关注自己的小世界。

衣食住行是从秦国带来的老仆人负责,他们手上有足够的钱,而开蒙……

想到开蒙,他的眼睛一亮, 或许是想到了对在自己面前漫天的书简,又或者是想到了帮助自己开蒙的人。

他才五岁,认识的字却已经很多了,这与他天资聪颖有关,但是更有关系的,却是因为给他开蒙的人学识渊博。

嬴政从嬴异人留下的院子里出来,手无意识地在脖颈上抓了两下,那里有一块胎记,按照老仆人的说法,是某一天突然出现的,有点像是潜龙,或者是诸如此类的图案,两位老仆人认为这是他出生不凡的证明。

这世界上,大凡是未来能够有所作为的帝王,在年轻时总会表现出某种常人不会拥有的特质。

胎记在那些人眼中也算一个。

对这说法,嬴政自然是嗤之以鼻的,他从来不相信一个人的命格会因为胎记而改变。

他的眼神中丝毫没有儿童的迷糊与懵懂,虽然也没有成年人的睿智,但是以他的年纪来看,绝对是神童级别的人物。

从榻上下来,站直身体,他对赵姬喊了一声:“娘,我出去了。”

没有回应。

赵姬在不在这院子里还是一个问题。

但嬴政却不在乎,他只不过是支会一声罢了。

虽然有着秦国公子的名头,但他实际上不过也就是被遗弃在赵国的质子罢了,即使赵王并没有为难他们母子,但是这些年他也是受尽了白眼,别说是王公贵族有的良好教育资源,他甚至比市井小民还要自由一些。

反正没有人管他。

迈着步子,竟然从昏暗的房间中跑了出去。

叶孤城在赵国已经成了一个小有名气的商人。

虽然是小有名气的商人,与吕不韦当年却不能相提并论,甚至可以说是差之远矣。

赵王对现在的赵姬与嬴政已经失去了兴趣,在几年前失踪了一段时间过后,回到朝堂上的又是一个睿智的,识大体的赵王。

除了平原君变得苍老一点的脸之外,朝廷又恢复了长平之战之前还算欣欣向荣的模样,甚至连廉颇都得到了重用。

他们赵国近些年似乎放弃了与秦国不对付,当然秦国蛰伏按兵不动是一个原因,但是更大的原因,却是在赵国身后的燕国蠢蠢欲动。

赵王一扫之前的阴沉之风,不仅不再与赵姬他们计较,甚至还不克扣秦国给几人送来的刀币,钱虽然不多,但也足够他们富足地活下去。

然而对嬴政来说,其实从他一出生开始,生活就挺富足的。

他所缺少的,是良好的教育,然而在赵国,并没有什么人愿意给他提供环境,甚至连赵姬的娘家都不同意。

她与娘家已经很久没有联系过了。

叶孤城是个商人,他愿意教导嬴政,自然是引起了赵王他们的关注,因为已经吃过了一次有关于吕不韦的亏,对商人群体,赵国人可以说是心怀警惕。

然而叶孤城不是吕不韦,嬴政也不是嬴异人。

在派赵军观察了一段时间后,无论是赵王还是平原君都彻底放下心来。

因为他们觉得,这两人凑在一起,对他们没有什么威胁。

各种意义上的威胁都不会存在。

至于叶孤城愿意教导嬴政的原因……

他们早就查到了对方在稷下学宫学习的经历,然而叶孤城此人,不仅提早毕业,与他的同学韩非、李斯相比,简直可以说是光芒被掩盖得透透的。

不足为惧。

在名士众多的战国末,因为见惯了各种人各种计策,各个国家的王都有些审美疲劳,对那些并没有取得什么成就的人难免有些轻视。

但也正因为这一股子轻视,让他们忽视了叶孤城可以掩盖的光芒。

他现在正在看竹简。

虽然是个商人,虽然坐在自己的商铺之中,却硬生生给他坐出了一种书斋的味道。

严肃而雅致,带着一股高贵的书卷气。

光看叶孤城的外表,他只适合坐在宫殿里或者其他清雅的地方。

因为有了自己的小产业,叶孤城与巴家的大部分生意都已经脱离了,偶有来往,也是与最核心的那几个。

比如说是身为家主的巴寡妇清,又或者是其他很有些能力,又对手上权利看得很轻的老人。

荆云也算是这些老人之一,当他还在为巴家效力,在没有遇见吕不韦之前,手下管着一批人,这些人都是刺客,是死士,是只为了贵人效力的人。

这些死士与巴家的死士不一样,是独立的分支,是自古以来流传至今的。

荆云不在之后,管理这些人的就变成了他的族兄,与他有相同的姓氏,姓金,但这位族兄并不是个将才,反而更擅长类似于飞檐走壁这些小道,好在,他管理手下的死士还是没有问题的。

等到叶孤城的羽翼稍微丰满一些,巴寡妇清就做主,将这一队杀伤力强大的死士直接割给了叶孤城,一点都没有留恋的。

叶孤城还记得,巴寡妇清的脸上永远蒙着一扇黑纱,只露出盈盈美目,但是从她纤细而莹白的手中,就可以猜到这人的脸有多美。

她的声音也如同黄莺一样清澈婉转,从她的声音中完全想不到,就她的岁数来说,人已经是个半老徐娘。

她很坚持道:“该是你的,就是你的。”

叶孤城虽然是祖宗,但是这份历代人积淀下的基业却不完全属于他,然而,巴氏的秘密,专门为他养的死士,这些叶姓还没有完全消磨的人或者物,只属于他一个人。

这只死士的队伍,就是专门为他而诞生的。

话说到这份上,他哪里有拒绝的余地,不过就是深深作揖,然后将人收下来罢了。

因为巴寡妇清的慷慨捐赠,叶孤城手下一下子多了很多很多可以用的人。

他琢磨琢磨,留下一群人帮他搞手下的产业,还有一部分人,经过培训之后又搞谍报去了。

如果是常人,看见一群身手矫健又经过充分训练的死士,怎么想也不可能将他们留下来当伙计,因为实在是太暴殄天物。

然而叶孤城想着,所谓的刺客死士可不就要大隐隐于市吗?要是赵国突然出了什么事情,他们在死士的掩护之下也能跑掉啊!

自从经过上次赵国内的方士大清洗,叶孤城就有点发怵。

战国末期,各种意义上还挺危险的。

他大概知道秦始皇焚书坑儒,坑的那些儒不仅仅是真的儒,更多都是些江湖方士,但是等他真正看见赵王血洗方士之后,忽然觉得,就算是焚书坑儒,都不会比那些掉落地的人头更加壮观了。

午时问斩的传统自古有之,因为午时是一天之中阳气最旺盛的时候,杀人时,不仅会有阴气,还会有血腥气,血腥气一浓,就会招来什么不太妙的东西。

但是有了午时来势汹汹的阳光就不一样的,阳光暴晒,冲淡了血液的腥味,什么牛鬼蛇神都不敢接近,人头滚落,不过就是一条生命的消亡,算不了什么。

叶孤城看了第一天,看见了堆成小山的人头,以及血流成河的潭。

这其实挺可怕的。

他忽然意识到了列御司的聪明,或许对方之前就猜到了这样一幅画面?

赵国,已经不再是方士的乐土了。

嬴政走过邯郸偏西的街坊。

他家在邯郸偏东的院群落中,周围都是普通平民百姓的居所,一出门就能看见大道,是非常方便被赵军团团围住但是不影响其他邻居生活的结构。

他听说在自己出生前后,家被赵军围困过,他父亲嬴异人在赵国当质子的时候也一样。

他大概是运气不错,从记事开始并没有经历过这样已经会威胁到生命的祸事,虽然受到的欺负和鄙夷一点也不少,但是他并没有死。

按照老仆人的想法,这已经很不错了。

或许吧?

他刚才才走过市中心,大概就是几年前那里的黄土地面被血染成了黑色,据说死的都是方士,他的母亲赵姬,他周围的人并没有对这事儿多关心,对他们来说,方士一点儿都不重要,与他们自己的生活甚至都不重叠。

但嬴政意外地记住了那一幅画面,或者说他记住的,大概十遍布天地的红色。

方士、咒术……

一想到这些事,他就心头移动,盘旋在脖子上的胎记也在隐隐散发出热度,然而等他真正伸手摸那胎记的时候,却发现,还是皮肤的温度。

没有发热,没有发光,一切不过是他的错觉而已。

大概也就是从这时候开始,他才意识到自己的胎记或许真的有些不一般。

当然,并不是老仆人口中的不一般。

“赵政!赵政!”

从身后传来了小孩儿的呼喊声,明明是孩子的声音,却让嬴政的步伐变得更快。

因为对他来说,那些孩子可不是什么容易相处之辈。

赵国土生土长的孩子,对他的态度还不是一般的差。

或许是因为前几年的长平之战,又或者是因为才结束一两年的邯郸之战?

他明明年纪尚小,但却对这些事知道得不少。

因为有人教导他,有人在他的耳边不断灌输,有人并不把他当作是小孩子,而是将他当作是成年人在教导。

他还没到了解到什么叫做违和感的年纪,也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的,甚至因为对方的差别对待而感到欣喜。

不将他当作是小孩子,这不是很好吗?

他觉得自己已经要成为一个成熟的大人了。

所以嬴政加快了脚步,为的就是将身后人给甩掉。

他讨厌自己被追赶,因为那会让他觉得自己在落荒而逃,而他与生具来的自尊心,并不允许他逃跑。

但走的速度再快,也是比不上跑的速度,正如同五岁的小孩子没有七岁的小孩子腿长一样,他的年纪小,又不愿意跑动,被人追赶上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吗?

然后就感受到了来自背后的冲击力,即使有所准备,还是跌了个踉跄。

赵国富商人家的孩子,贵族家的次子,无论是哪一个身份都没有他高贵,但是在这个国家之中,无论是哪一个,身份都比他高贵。

他母亲还是现在秦国太子的夫人,不是照样受到侮辱吗?

因为这里是赵国。

所以嬴政当然没有说话,他只是冷冷地看着那两熊孩子,仿佛是想将他们的外表记在心中似的。

赵国富商卓家,还有赵范一脉的后人。

两孩子丝毫都没有因为他可怕的眼神而被震慑住,同样是孩子,就算是未来的祖龙,在这种年纪也只会让人觉得可爱而已,毕竟他长得很白,眉目又带着一股孩子似的,充满奶香味的好看。

谁会觉得这样一个孩子是威胁?

但他不仅未来是一个大杀器,就算是现在,也绝对不是卧薪尝胆的类型。

所以,当卓家的小孩子再上来试图将他推倒在地时,他也一咬牙,直接将对方给撞了出去。

明明是个小孩子,但是力量却比同龄人强,或者说很有技巧。

打架的技巧不也是技巧吗?

“你这……”

那小孩儿被撞得一个踉跄,还没有反应过来,就看见嬴政竟然转身就跑了。

他傻眼。

这发展不对啊???

“别跑!”

一边大呼小叫一边追赶,在街头巷尾奔走。

成年人是不会管小孩子之间的争端的,平民虽然不是很知礼,但是也绝对不会掉价到欺负一个小孩子的地步。

或者说,正因为是平民,所以才会有一些淳朴的道德感,这种道德感是除了法律之外约束他们的根本。

当嬴政撒开腿跑的时候,两个小孩子的速度并不比他快,又加上他对这一篇非常了解,所以当他跑了三条街的时候就又开始慢悠悠地走路。

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将两个傻瓜给甩开了。

真是傻瓜啊,他在心中想到。

但就算是嬴政自己也不知道,他说的傻瓜到底是那两个人,还是自己。

可能就算是傻瓜,只要还有一点理智,都需要能够反抗的豪气吧?毕竟是个小孩子,如果小小年纪就已经开始深沉地隐忍,绝非英雄本相。

他慢悠悠地走到了叶孤城的店铺前,伙计看见这孩子,直接告诉他道:“主家在后面。”

然后他又慢腾腾地走到了后面。

因为嬴政难得看上去有点狼狈,伙计还多看了他一眼。

这模样,是和别的小孩子打架了吗?

他不得不感叹道,还真是第一次看见他这样。

在他的印象中,这秦国的小公子还挺在乎自己的穿着,不说花里胡哨,却也干净整洁,在见叶孤城之前更是保证衣服上连褶皱都没有,但是今天,衣服上有挺多褶皱,衣服下摆还有灰尘。

很难得了。

嬴政平日里并不是很在乎自己什么模样,但是等他走到叶孤城面前的时候,却总是会收拾一下自己,让他看上去更加干净整洁一些。

没办法,谁叫叶孤城的衣服太白?

他收拾了一下自己的领子和衣服下摆,走到了叶孤城旁边。

白衣胜雪的男人一抬眼皮子便道:“打架了?”

嬴政大大方方地点点头。

叶孤城也不为什么事,只是道:“受伤否?”

摇摇头道:“没有。”

那就是看上去有点脏,不用担心。

叶孤城放下了手中的竹简道:“上一次说到哪里了?”

嬴政迫不及待道:“商君书!”

叶孤城哑然失笑道:“这么好法家?”

嬴政郑重其事道:“法家,乃强国之本。”

叶孤城不得不承认,三岁看老这句话确实不错,虽然在很多人身上都不能适用,然而联系未来的发展,在嬴政身上还是能看出一点端倪的。

所以他摇摇头道:“今日不说法家。”

小孩儿脸上又流露出了失望的神色。

叶孤城道:“为君者,必须知百家之所长,然后才能知人善任,仅仅凭借自己的理解与喜好只听法家,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嬴政道:“但我是赵政,还不是嬴政。”

他虽然年纪小,已经可以从在赵国的处境推断出自己的地位,虽然从秦国来的老仆人一遍又一遍说自己出身高贵,是老秦人的血脉,然而不说王宫贵族应有的生活,他甚至到现在都不知道,什么才是秦国。

很可笑吧,明明他是秦国的王孙,却生在赵国,又长在赵国,秦国对他来说不过就是竹简上的文字,他距离秦国最近的时候,大概就是叶孤城教他刻秦篆的时候。

所以他认为自己应该同赵姬姓,叫赵政,而不是嬴政。

说实话,虽然他不怀疑自己的求生能力,但是对自己能不能回到秦国,还是有所怀疑的。

然而,每当他说出这疑问,只会见叶孤城以笃定到不行的表情对他道:“一定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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